“保密工作,慎之又慎”。凡涉及的打假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工作单位等情况,除非因工作需要市局分管领导询问外,其他不得在任何地点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人,否则以失职论处。同时,在未经举报人许可的情况下,不准以加大宣传力度和强化宣传效果为由采取任何形式在任何媒体上公布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这是山东日照“1236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运行以来必须严格遵守的保密工作制度。
守口如瓶、严格保密固然重要,但一诺千金、兑现奖励同样不可疏忽。近年来,日照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根据《山东省质监打假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对经查证属实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举报案件,及时给举报人颁发奖金,兑现了质监部门打假举报有奖的承诺。
实施奖励有专人负责,专人审核,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按照举报人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和途径,将应该兑现的奖金发给举报人……据悉,在实践中,山东日照“12365”热线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形成的一整套打假举报保密和奖励制度有效地发挥了打假治劣的积极作用,收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