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云南省楚雄州质监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云南省质监局的安排部署,超前谋划,及早部署,结合楚雄州实际,认真开展农资打假工作。
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继续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行动。以化肥产品为重点,将检验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前移至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为农民提供免费检测服务。现场受理农民投诉举报,搜集案件线索,为农民排忧解难。组织宣传咨询,提升农民辨假识假能力。
二是严查坑农害农违法行为。2012年3月10日至4月10日为全国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重点打击故意降低化肥产品养分含量违法行为、化肥产品虚假标注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无证生产化肥、农药、农机违法行为。加大检查频次,对屡查不改、不符合取证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通报有关部门,报告当地政府组织取缔。
三是加强发证农资产品监管。加强对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棉花加工机、化肥、农药等关系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重点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格农用产品流入农村市场。
四是加强案件协查通报。对于发现的不属于质监系统管辖的农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工商、农业等部门,重要案件及时报总局及当地政府;加强“两法”有效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和移送案件。
五是建立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质量诚信体系。组织生产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倡导“诚信为本、以质取胜”的理念,增强企业质量诚信和责任意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适时质量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将执法检查发现的存在虚假标注坑农害农、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无证违法生产销售等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围绕监督抽查、执法打假、投诉举报等情况开展分析,并适时发布警示通报。
六是组织开展农资区域整治。继续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确定整治重点区域。报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整治工作机制。制定区域整治基本规范,逐项进行检查评判。加强监督执法检查。春季、秋季州局将组织一次执法检查。每次执法检查农资生产企业覆盖率力争达到100%,抽样检测覆盖率力争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