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质监局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各种活动,努力推进节能认证工作的开展。
首先,组织开展节能认证试点工作。一是经过全面摸排调查,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了包括风机、电机、门窗在内的多种产品、在同行业中有较强的模范带动作用的企业作为试点,召开了试点企业节能认证工作研讨会,帮助企业了解节能认证的作用和意义。二是在试点推动过程中,注重及时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并与地方政府积极沟通协调,连续两年召开节能认证推进会、现场经验交流会,树立节能认证工作的典型,引导更多企业深入开展节能认证工作,使节能认证试点工作既成为质监部门服务于企业的手段之一,又成为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的切入点。三是设立节能认证试点专项经费,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减收认证费用的方式,主动为企业减负,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四是通过节能认证试点工作,有效推动了国家节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业务的开展。截至目前,节能认证试点工作基本结束。通过节能试点工作的开展,增强了山东省企业申请节能认证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节能产品认证工作的开展。
其次,积极协调节能检测实验室的建设,规范节能检测市场。一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动山东省重点节能产品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工作;二是组织节能产品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按照统一内容、统一方法、统一标样、统一结果评判标准的原则,山东省质监局先后组织全省68家实验室进行了节能产品检测的能力验证活动。通过开展能力验证,促进全省有关实验室完善管理制度、改善设备仪器条件、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推动了节能产品检测能力的整体提高;三是开展节能检测实验室的监督检查,规范了实验室的检测技术行为,对于保证检测数据客观公正,提高检验报告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此外,山东省质监局联合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山东省《关于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工作的意见》。 为有效推动山东省节能认证工作深入开展,山东省质监局会同省经贸委、省节能办,起草了《关于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紧紧围绕服务山东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全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和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这个重心,从政府组织领导、企业政策鼓励扶持、推动技术研发、认证和检测机构建设、宣传推广五个方面提出推动节能认证工作的具体措施,并从节能管理部门及质监部门的工作职能角度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为进一步推动节能认证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