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河南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引发的思考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了《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删除了原条例中“饭店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不得收取开瓶费、包间费等不合理的费用”等条款。这也就意味着,今后消费者是否可以自带酒水、饮料,将由饭店来决定,只要饭店对消费者明示就可以了。这项新规在当地引起了很大争议。

  反对者当然都是一些消费者了。他们表示,保护经营者的权利无可厚非,消费者的权利又如何来维护呢?一位市民说:“比如同样一瓶酒,在饭店可能会比超市贵很多,消费者就不得不接受这巨大的差价。”对此,一位酒店老板反驳说:“酒水可以自带,饭菜是不是也要自带?我们提供服务、提供环境,挣的就是这个钱。”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自带酒水问题(开瓶费是其衍生问题)争论了很多年,如今河南省把权力下放给饭店经营者,以“公共管理”角度视之,算是“公”理占了上风吧。这个“理”的依据,就是酒店老板直截了当也是打心眼儿里说出的那句“挣的就是这个钱”。说这句话时,酒店老板一点儿也没有“爱咋咋地”的仗势,相反,其言下更多带出的却是一种无奈甚至哀求。

  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绝不是为了吃饭。在你把这句话当成真理之前,你最好能够站在饭店经营者的立场,重新思考一下“吃饭”与“活着”的经济学关系。有“馋宗大师”之谓的著名文化学者兼美食家沈宏非在对酒店谢绝食客自带酒水的做法表示同情时,曾这样说:在现行的制度和道德之下,如果你坚持非带酒水进酒店不可的话,你必然就给酒店老板出了一道难题,即逼着他“把冰卖给爱斯基摩人”。

  你活,也让别人活;你不想活了,也得让别人活。对“吃饭”与“活着”的问题深有体会的一位香港饭店老板,曾在门外挂过这样一块招牌:If you don't eat here,we both starve.(如果你不进来吃饭,我们都会挨饿。)这从另一个方面提醒消费者,酒店为了活着,必须“挣的就是这个钱”——如果你自带酒水,我会挨饿。

  其实,自带酒水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消费理念问题。用“馋宗大师”的话说,现在许多经常去饭店吃饭的人,饭菜没少吃,酒水没少喝,却并不清楚饭店究竟是什么以及自己为什么要去饭店。在拥有基本烹饪技能并拥有厨房并保持厨房里软、硬件正常运作的情况下,令一个人不在自己家里吃饭而选择下馆子的原因,可分为社交(庆贺、赔罪、恋爱或者通常的人际情感联络)和生理(嘴馋,想吃点“好的”抑或累了不想下厨)两类。显而易见,饭店并不是生活必需品(在中国以外的许多地方,它至今仍被视为奢侈品),至少,饭店并不像消防局、警察局、学校、医院或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及煤气公司。你可以不必依赖饭店来过日子,只要菜场的物价和你用来煮食的油盐以及煤气的价格受到适当的监管,任何人都可以正常在家里吃饭。

  但既然去了饭店,最好还是尊重它的功能,以及达成其功能的一些规定。如果进酒店可以自带酒水,也就能像小品《不差钱》里的赵本山那样把什么都带进去。食客是自由了,可这种自由却扼杀了服务业得以存在的基本理由,这倒也并不是因为它们在某一消费及服务项目上从此被剥夺了自由,而是因为你看上去实在已不再需要它们了。

作者:胡立彪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9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