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处理企业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还不能得到制造商的认同。”4月21日,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负责人在内业召开的论坛上透露。
2009年3月4日,我国正式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鼓励家电等生产企业和大型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以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业内人士指出,该《条例》让目前处于弱势的电子垃圾处理业迎来产业化发展的机遇。
电子垃圾管理缺失
据中国家电协会统计,以8~10年的使用周期计算,我国一年电子产品的理论报销量:电冰箱1500万台、空调近1000万台、洗衣机1800万台、电视机3500万台、电脑近3000万台,这5类旧家电一年就超过了1亿台。此外,我国每年生产的14亿只电池中,回收利用的不足1%。
据专家介绍,电子废弃物含有大量的有毒物质。如1台15英寸的电脑显示器就含有镉、汞、六价铬、聚氯乙烯塑料和溴化阻燃剂等有害物质,电脑的电池和开关含有铬化物和水银,电脑元器件中还含有砷、汞等其他多种有害物质。电视机、电冰箱、手机等电子产品也都含有铅、铬、汞等重金属。
目前我国大量的电子垃圾主要由两个非正规渠道处理,即旧货市场和拆解作坊。旧货市场将廉价收到的旧电器,或者经过改装和翻新重新出售,或者拆解分离出值钱的物资,其余的当做普通垃圾扔掉。拆解作坊则用土法分离电子垃圾中的贵重金属,其他物质随意丢弃。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靳敏说:“部分被收购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没有做任何有效处理就直接进了旧货市场;而其他大量的电子垃圾则被非正规企业处理或当做普通垃圾扔掉,非正规企业通常以焚烧、强酸腐蚀等做法获得铜等金属,其余无用物质均随意丢弃。这不仅浪费了资源,还直接对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
正规企业等米下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即便是在北京这样一个较发达的城市,具备电子垃圾处理能力的正规厂家也只有少数几家,北京有投资意向的几家企业从2004年就开始参与电子垃圾回收的准备工作,但是直至目前,所规划的厂房仍然只是在图纸上。其中的原因,一些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光在期待国家相关扶持政策,还担心回收不到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的电子垃圾。
这种担心并不多余,上海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负责人杨桂兴对此深有体会。交投中心在2005年投入使用后时常面临无米下锅的困境。“目前电子垃圾处理企业正常运转最大的困难之一还是回收的电子垃圾量不足。与小商贩们走街串巷收集相比,正规回收处理企业必须获得相应资格,且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处置固定场所,需要很高的投入和运营成本。因此,正规回收处理企业很难在回收价格上与走街串巷的小贩竞争,从而造成电子垃圾来源不足。另一方面,虽然现在废旧家电的卖主对正规处理的做法大都是理解的,但是还不能说是支持的。旧家电的拥有者还很缺乏对电子垃圾正规回收处理的重要性的认识。”杨桂兴表示。
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总经理王熙慧说,在正规工厂,电子废弃物经拆解、破碎、研磨、分选等几道工序之后,便可以分解成金属富集体、玻璃纤维粉末、塑胶粉末等。对金属富集体进一步处理还可以得到各种金属原料。而每一道工序,都是专业性很强、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加快对这些工序的关键技术研究,尤其是分选技术的研究,对于降低处理电子废弃物的成本,加快电子废弃物的产业化进程大有裨益。政府应鼓励各级科研部门开展专项研究,并予以经费支持。
各方职责尚需明确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总工程师穆京祥表示,虽然此前我国曾颁布过近10部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中对电子废弃物流向的规定涉及很少,为监管留下了漏洞。《条例》的出台规范了相关方责任,但稍显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他建议应明确电器电子产品的废弃者及回收处理企业的责任。
不少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也认为,要实现电子废弃物的有序利用,并不是仅靠立法就可以彻底做好的,还必须形成完善的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
王熙慧建议,应加大力度向生产厂商宣传回收废弃电子产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关注企业的绿色产品设计,将一些不可回收部件设计成可以回收利用的物质,降低对环境的危害。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引导和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对环境有利的电子产品,以及对电子产品废弃后负责到底的企业的产品。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负责人表示, 协会一直倡导绿色回收行动,2008年4月21日与三大制造商启动的绿色回收行动——中国绿E行动至今还在延续,中国绿E行动是一个鼓励制造商积极参与的回收行动。“TCL与奥美特,海尔与青岛新天地都为处理商与制造商合作提供了实践经验。”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刘坚民认为,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研究是解决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环境问题的重要工具。一个什么样的政策工具,能激励生产者主动积极的开展参与,并实现减少环境影响,是该制度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