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姐目前在某知名购物网站上买了一款学习机,对方承诺可以“全国联保”,可货到珠海后却发现,“全国联保”根本无法实现,学习机万一出了质量问题,在珠海根本无法维修,如果找网络经销商维修,运费还得由赵小姐支付,赵小姐感觉自己上当了。
(据《珠江晚报》)
目前,网上购物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还没有完全被纳入监管,更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一旦出现纠纷,损失至少暂时只能由消费者自己承担。事实上,类似“网上销售时”承诺得很美好,“网下拿货时”承诺尽成空头支票的事情,相信有过网上购物经历的消费者都曾经历。那么,莫非“网购”上当,只能消费者认栽不成?
由于网上购物的价格优势与便利性,网购正在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购物方式,网上销售占全国商业销售的比例也不断提高并还将继续上升。然而,网上商家对于消费者的不可见性与异地性,往往让维权显得更为艰难甚至不可能。不过,假如让网购继续游离于监管与法律之外,假如网购上当只能消费者认栽的话,不仅将是对不法商贩网上行骗的纵容与鼓励,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无视与严重伤害。不难设想的是,假如网购的忽悠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假如消费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及时的保障的话,“网上购物”这一本该前途无限的商业营销模式恐怕也终将毁于诚信和规则的缺失。
基于上述视点,网上销售其实不过是商业营销方式的改变罢了,这就好比商家换了个地址,但同样需要接受监管,同样需要对所售商品承担全权责任一样,网上商家当然也应承担同等的责任。而作为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既然同样是出钱购物的消费者,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也理应得到全面的维护。我们不妨把关注的目光更多地投向“网上消费者”,遏制网上商家的忽悠,维护“网上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