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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到澳大利亚的童车需加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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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8年7月1日起,出口到澳大利亚的童车须强制性安装红色脚刹车装置和安全肩带,销售未装新设计特征的童车将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企业须及早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尽快符合澳洲进口要求。

  童车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和婴儿学步车等,由于儿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任何潜在的安全隐患都可能给儿童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童车设计及制造的安全性、合理性要求也日趋提升。澳方此次提出强制性童车安全标准,既对我国童车企业品牌塑造“重外观轻安全”敲响了警钟,也对童车检测提出了把关新的要求。

  面对世界各国不断提出的新规定,检验检疫专家称,相关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出口企业应有效评估出口产品的安全性能,积极解决安全带、刹车装置等强度不够的问题,提高童车检测和质量管理水平,同时改变童车产品品种单一、低附加值现状,不断提升科技含量,加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相关部门应尽快考虑建立地区级的玩具检测所,配备必要的人员和专用的检测仪器,及时收集国内玩具的新标准、新要求,加强和国外检测机构的合作和沟通,进一步加强童车等玩具的安全立法和检验等领域的交流,帮助童车生产企业掌握国外最新法规标准。

作者:宁检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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