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吨不合格马铃薯配方肥造成湖南资兴、永兴两地70公顷马铃薯严重减产,甚至部分失收,损失达40余万元。11月25日,湖南省郴州市质监局将这起性质恶劣的坑农案移送郴州市公安局,以便依法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
今年5月21日和30日,郴州市质监局先后接到资兴市蔬菜局、永兴县良种繁殖场农户的投诉,称其购买的由郴州民丰生态种养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配方肥养分含量不足,使用后造成70公顷马铃薯严重减产,甚至部分失收,损失严重,要求进行赔偿。
农民兄弟的事情无小事。郴州市质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永兴、资兴两地调查核实。他们在马铃薯的种植地发现,挖出的马铃薯个头很小,在永兴县良种繁殖场内,种植户使用的“马铃薯配方肥”的外包装袋上无任何标识,也无内膜,执法人员立即对这种马铃薯配方肥进行了抽样送检。样品经郴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该种肥料的有效含量低于配方标准,为不合格产品。由于生产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郴州市质监局又在厂家、永兴县农业局、种植户等几方均在场的情况下重新抽样,并送湖南省化肥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复检,结果总养分为26.7%,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近10个百分点,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执法人员调查得知,种植户施用的马铃薯配方肥料的配方是由郴州市农业局一工作人员提供的,其本意是提供给资兴市蔬菜局种植马铃薯用,后永兴县农业局获此配方后就以2130元/吨的价格委托郴州民丰生态种养业有限公司按配方生产,然后再以2300元/吨的价格配送给永兴县良种繁殖场及周边地区的马铃薯种植户。经查实资兴市蔬菜局、永兴县农业局共购进该种马铃薯专用肥料96.96吨,配送销售给两地的马铃薯种植户,货值金额为206524.8元。
为妥善处理好农民投诉问题,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郴州市质监局执法人员专程赶赴湖南农业大学,向该学校园艺园林学院蔬菜系刘明月教授请教资兴、永兴两地马铃薯减产的原因。随后,刘明月教授专程赶赴资兴、永兴两地进行现场调查,最终认为马铃薯减产是由于肥料的养分不足所至,原因是配方比要求的养分偏低,加之厂方生产的马铃薯配方肥料的养分又低于配方要求,因此,造成马铃薯大面积减产。
永兴县一位种植户告诉记者,他家种植的马铃薯一直高产,每公顷在22500公斤左右,但今年只有3750公斤。原来马铃薯个头大,可卖到每公斤0.3元,现在只能卖到每公斤0.15元左右。据执法人员不完全统计,这些劣质肥料给近70公顷的马铃薯造成的损失在40万元左右。
面对农民兄弟的损失,肥料配方提供者、肥料生产方、经销方依然各推其责,对种植户提出的每公顷种植面积赔偿1500元人民币的要求不予接受。
郴州市质监局负责人表示,在组织该批肥料的生产、加工、使用多环节中,配方提供者、生产加工者、监督生产者有多次监控质量的机会,可以确保产品按配方生产合格,可由于大意甚至失职,给资兴、永兴两地种植户造成了重大损失。郴州民丰生态种养业有限公司、永兴县农业局生产销售不合格马铃薯配方肥,影响恶劣且违法货值金额巨大,为此,郴州市质监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违法责任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