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种子质量标准留样备查制度,最终目的是让农民买到放心种子。”云南镇康县质量技监局为民、亲民的举措,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赞誉。
近年来,针对假冒伪劣种子在边远山区时有出现的情况,镇康县质量技监局以“质量、计量、标准”为农产品种子检查检验的依据,督促当地农资经营点在批发化肥时,必须加盖相应管理部门的批准条章;镇康县农技中心和农村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向广大农民销售化肥时,必须加盖本单位的识别条章,并建立种子销售台账,详细记录购买农户的姓名、地址、购买种子的种类、品名、时间、数量和农户的联系方式。
据介绍,近年来,镇康县质量技监局实行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对种子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登记,并由质量技监等职能部门和种子经营单位互相签字认可,交由留样备查的种子经营单位保管,保管期限为1年。这样,即使农民买到问题种子,也能够及时追根溯源,为农民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