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后,福建省质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迅速在全系统组织学习传达,统一思想认识。省质监局分别于7月30日、8月2日召开专题会、局务会,认真传达学习了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和国家质检总局李长江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内容丰富,意义重大,特别是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质量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为我们做好质量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明了方向。同时,还组织设区市局、省局直属单位传达、学习、宣传、贯彻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用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做好质量工作特别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迅速向省政府提出我省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和措施。省政府李川副省长分别于8月1日、3日两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贯彻意见,省局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牵头负责并迅速制定了福建省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意见和措施。8月6日上午,黄小晶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研究贯彻意见。黄小晶省长对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他强调,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福建实际,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环节,抓紧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工作,多做正面宣传,掌握舆论主导权;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质监部门检验检测设备的投入,及时添购设备,提高我省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省质监局牵头制定的贯彻意见和八项主要措施,并做出三项决定:一是成立全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省长张昌平任组长,叶双瑜副省长、李川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二是省政府于8月中下旬召开全省质量工作会议,黄小晶省长将到会讲话;三是要求质监、工商、农业、卫生、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在国务院做出专门部署后,立即行动,全力以赴,全面推开专项整治工作。
三、迅速组织选派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具体部署,8月7日,省质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工作组派驻工作的通知》,组成8个工作组到各地督导工作:一是向重点地区派驻4个工作组,分别到泉州、漳州、三明和福州地区,进行为期3个月的派驻督导。工作组分别由4名局领导带队,成员从省局机关抽调12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有工作能力的干部组成,其中,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8名。二是向其它地区派出4个“挂点督查”组进行工作督查,工作组由省局领导带队,成员也是从省局机关各处室抽调12人组成。8月7日下午,省局专门召开派驻督导工作动员会议,黄序和局长作了动员讲话,林文平副局长对督导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8月8日,各个工作组已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分头前往派驻地点开展工作。
四、强化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为协调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省局成立了由林文平副局长负责、相关处室领导参加的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整治工作,跟踪掌握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周密制定各个阶段的行动方案,组织、调整工作力量,集中开展各种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的整治行动。同时,及时收集、汇总各地工作信息和情况并上报总局和省政府。
目前,专项整治办公室正在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摸底,按区域、行业、产品深入分析质量状况,查找质量工作特别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完善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为全面展开整治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五、福建省政府已原则同意的八项主要措施(要点)。为贯彻落实好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省质监局积极履行职能,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福建省贯彻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提出了八项主要措施,并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八项措施的要点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福建省政府于8月中下旬召开全省质量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成立福建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二是尽快启动专项整治行动。质监、检验检疫、农业、卫生、工商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研究制定本系统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全省统一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质量问题突出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实行黄牌警告制度,列入省政府专项督办。
三是明确责任,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严格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源头,重心下移。按照“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源头监管”的思路,质监、工商、农业、卫生、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源头监管,严把货架关、餐桌关和出口关。根据吴仪副总理提出的“派工作组加强一线监管和执法力量”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迅速选派工作组到各地驻点督导工作。
五是加强检测,夯实基础。加快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部门之间加强合作,实现全省检测资源的共享和检测结果的互认;加强科研工作,进一步发挥国家各类质检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各类质检中心、区域检测实验室的技术优势,加大检验检测装备投入,不断提升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和稳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提供技术保障。
六是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工作。组织各类媒体到名优企业和检验机构采访,加强正面宣传,提升“闽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各有关部门通报信息制度,形成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主动向社会发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对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快速反应,核准事实,统一口径,迅速稳妥发布信息,掌握舆论主导权。
七是扎实推进质量诚信与法制建设。迅速在全省组织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加强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坚决纠正重审批、轻监管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红黑名单”制度,推动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加快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和出口产品电子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强质量法制建设,提请省人大尽快研究、通过《福建省各级政府质量责任条例》。
八是完善应急机制。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落实预警监测措施,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