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春耕,为保障广大农资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东省诸城市质监局积极作为,强化措施,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质检利剑“农资打假下乡”和省局农资执法打假集中行动要求,决定自2月中旬至4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集中行动。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化肥打假集中行动的调度和督导检查,并研究制定了行动实施方案。
二是举办农资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座谈会。对辖区内10家农资生产企业发放了上级有关文件,与企业签订《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同时采取深入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社区张贴宣传画、明白纸等方式积极宣传化肥鉴别知识,鼓励引导群众参与送样免费检测活动;充分发挥12365或616955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并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曝光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坑害农民的违法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及时处置投诉举报。
三是开展化肥农资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内10家生产化肥农资的生产企业从原材料进厂验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到产品出厂检验、标识标注等进行详实的检查,重点开展“三查”:查肥料标签是否合法规范,有无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行为;查肥料登记证是否真实有效,有无转让、假冒、伪造登记证行为;查质量是否合格,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是否与登记批准的内容相符等活动,并现场进行抽样。
在下步工作中,诸城市质监局将继续加大对化肥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形成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合力,严厉打击制售化肥农药总养分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生产销售无许可证农资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以及违反 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规定内容和虚假标识标注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市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农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