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近日,云南省楚雄州质监局就全州质监系统加强监管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一会四书”制度。各县级局要严格将“一会四书”制度依法贯穿于整个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中,进一步充分发挥“一会四书”制度在证后监管中的作用,使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提高证后监管的有效性。
二是严格执行证后年审、巡查、回访制度。各县级局要严格执行年审、巡查、回访制度,掌握获证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出厂检验、标识标注等变化情况,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三是强化对获证企业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凡获证企业有过质量不合格记录、超范围生产、违反产业政策或环保要求等不良生产行为的,各县级局要强化对其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经检查,生产条件不符合其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的,将依照法定程序注销其生产许可证。
四是加大无证生产查处力度。各县级局要及时摸清辖区内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严格依法查处无证违法生产行为,并确保处罚到位;对经查处后的无证生产企业,要督促其申请取证,继续做好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中检查出的、辖区内责令限期整改申报取证的无证企业的跟踪检查监管工作,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取证条件的,要按照省、州局实施“一会四书”制度的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依法予以取缔;对无证生产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无证生产企业,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是建立后续监管信息报送及监督联动机制。各县级局每季度至少要向州局报送一次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信息,并将生产许可证监管情况和处理结果分类记录,及时整理后纳入企业质量档案,准确掌握辖区内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条件等情况,实现对获证企业的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