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云南省大理州质监局始终坚持“十二字”方针,牢固树立“六为理念”,紧紧围绕“五局目标”,立足职能,开拓思路,转变工作方式,以创新理念推动质监工作更好、更紧密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州质监系统工作创新氛围良好、成效显著。其中质量走廊创建工作和设立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两项工作被省局表彰为创新工作奖。
一是积极开展质量走廊创建活动。为扩大质量兴州工作的社会参与面,大理州局按照省局打造质量走廊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了以“一市二区为中心、沿三线四方交通线、依托五县六业”的工作思路,提出了“十个一”的工作方式和七类示范主题,着力打造质量走廊。统一设计制作了62块示范匾牌、100块监督提示牌和376本台账免费发放给62户示范单位,组织企业以质量兴州(县)办公室的名义,在交通沿线制作了24块质量兴州大型户外广告牌,从而使质量走廊成为了质量文化的宣传廊、质量提升的示范区、质量成果的风景线、质量惠民的主阵地和质监工作的大舞台。州局还将全州“质量走廊”创建工作情况拍摄制作成纪实片,免费赠送省、州相关部门和领导,较好地宣传了质量兴州工作成效。
二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培训中心落户大理。为不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对外影响力,大理州局积极争取到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培训中心落户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并2011年10月正式挂牌运行。该培训中心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首次与中国州(市)一级政府建立的合作机构,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中国建立的唯一专门从事食品安全的检测培训中心。国际培训中心的建立,将促使大理质监技术机构建设能力不断增强,为“桥头堡”建设努力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不断提升质监形象。
三是制定出台了《大理州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规定(试行)》。全州质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始终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工作,全力以赴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在2011年开展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中,制定出台了《大理州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规定(试行)》,对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保管、使用和自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通过打造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示范单位,对企业正确、科学、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四是制定出台了《大理州重点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十二五”工作规划》和《大理州云南名牌产品培育规划》。大理州局改变过去的被动工作方式,科学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州生产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数量和申报云南名牌产品数量,明确提出了各级质监部门要主动深入企业,做到准确掌握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有条件采用国际标准或申报云南名牌产品的企业主动指导帮助,以倒逼机制促使全系统在不同行业中选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培育,不断提升企业的发展后劲。通过此举,今年全州又有3户企业的4个产品成功申报为“云南名牌”,有1户企业的2个产品通过了采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