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馒头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山东省沂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会同沂水县质监局、工商局和药监局开展馒头类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检查,以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面向全县所有馒头、包子等面点加工小作坊。包括加工制作面点的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和馒头类食品加工小作坊。重点检查城区及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和农村的馒头房、包子店、火烧店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此项检查重点从五个方面对小作坊进行检查:一是所用面粉是否添加增白剂或其他非食用性物质;二是制作过程中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三是生产加工用笼布是否合格(一般笼布是棉布,塑料编织袋笼布不合格,遇高温将释放出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四是“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是否要齐全,卫生状况是否整洁;五是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目的在于规范提升全县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卫生状况和管理水平,同时,也是为了摸清全县馒头类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量和现状,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做好准备。各检查单位将严格按照检查内容督促业主限期整改,尤其对不合格笼布一律没收。同时,也将监管与帮扶相结合,积极帮扶小作坊完善软硬件设施,实现从原辅材料到终端产品的质量控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