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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苍山推进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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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是对已获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是确保获证企业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和产品质量安全的一种重要方法,是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一种重要措施,也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为开展好该项工作,山东省苍山县质监局抽调执法人员及技术人员对全县的获证食品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查,对抽查工作做到了一个“实”字和一个“细”字。

  “实”是指严格按照苍山县质监局制定的六类重点食品整治方案及计划要求对全县食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所涉及食品的获证企业全部检查,对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的填写对企业的生产现场、工作人员、记录保持情况进行核实,并一周一报上级主管部门;

  “细”是指在核查企业时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要求,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在原辅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管理、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并现场查看企业的提供的相关验证材料。

  苍山县质监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遵循这一工作信念: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意在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企业负责人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的主动性,同时对发现的问题也从不估息迁就,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及时报送信息。目前,此项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
作者:张珊珊 来源: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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