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双版纳州质监局按照云南省质监局的部署,采取多项措施,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大检查,以确保电梯的使用安全。
一、加强监察,督查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州质监局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确保西双版纳州电梯的使用安全。
二、加强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并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要求,与维保单位签订符合要求的维保合同;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梯技术档案,及时申请定期检验,并及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三、提高维保工作质量。加大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查资质。对辖区维保单位资质进行核查,保证所有单位有证运营;二是重培训。举办电梯管理人员和维保人员培训班,提高管理能力和维修水平;三是强管理。对维保单位、维保人员及所负责的维保电梯进行登记建档,做到心中有数;四是查记录。规范维保记录,严查制度落实,确保责任到位;五是查反应。检查中,设置情况,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应急反应速度和事故处理能力。
四、加强检验检测,提升检测速度。西双版纳州综合检测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标准要求,对电梯开展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特别是自动扶梯采取优先安排的检验措施;对检查中发现在用电梯超期未报检的情况,采取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和辖区监察机构,以督促其整改。同时,在检验工作中,坚决杜绝缺项、少项、不按制度执行、不按标准操作、不按程序实施的行为。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群众宣传电梯安全常识,提高乘客安全意识,促进乘客文明、安全使用电梯。
截止目前,全州共检查宾馆、酒店、商场等电梯使用单位57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全州未出现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