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食品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深入开展,自2011年5月10日起,山东省乐陵市质监局对辖区内所有食品获证企业进行履责宣贯工作。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通过召开主体责任会议、开展主体责任企业人员培训、张贴公告等形式,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企业履责意识。
二是巡查走访,认真讲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方位巡查,向企业负责人下达《食品生产加工落实质量安全主题责任履责通知书》111份;详细介绍了履责程序,履责报告要求,并按照屡责报告组织点评材料。
三是签订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要求企业切实保证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等规章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