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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2011年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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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云南省食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全面部署2011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对照国务院六部门和云南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层级责任,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再接再厉,逐项检查整治任务和目标落实情况,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抓好2011年上半年收尾工作。

  二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发挥多部门联合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协调机制作用,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利用互联网和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制售假劣药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打击制假售假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是加大整治虚假药品广告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广告监测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强省级13个联席会议部门的联动配合,严把广告审批关,切实加大对违法广告监测力度,加强对发布违法广告媒体的警示教育,从严处理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生产企业以及销售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品种的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四是加强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做好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品种)生产工艺处方核查,开展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质量检查,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逐步建立完善全省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和品种档案,做好基本药物监管工作进展监测和安全状况分析,按期完成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建设。

  五是深入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认真抓好。以大理州、曲靖市、文山州为试点的全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在全省落实。认真抓好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打牢基层药品安全监管基础,提高全省药品安全监管的能力水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推行。

  六是认真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按照国家局要求,开展自下而上的检查评估工作。通过自查自评,随时查找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边检查边整改,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如期完成。结合半年工作总结,省局将组织检查评估组,对各地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七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注重总结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将好的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形成分工明确、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监管信息沟通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实现监管资源、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完善行政执法和监管的机制制度建设,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八是加大宣传力度。从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环节,药品不良反应、合理用药知识,虚假药品广告鉴别,查办大案要案情况等方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用药安全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和舆论监督力度,促进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的提高,进一步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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