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龙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创建“平安龙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严把三关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食品安全工作投入大、措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严把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关。凡新建、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全部由龙游县卫生局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按照有关食堂卫生设计规范要求,组织食堂建筑设计会审,促使食堂形成区域分离、功能分块、布局合理的食品操作流程,杜绝二次污染或交叉污染。同时,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9号)要求,加快学校食宿工程改造建设步伐,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县54座学校食堂的改造任务。
二是严把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关。2006年起,龙游县在学校食堂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通过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已基本完成全县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定,截止到2010年4月底,全县52所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食堂完成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定,评出A级单位1家,B级单位7家,C级单位42家,另有2家新申报A级单位已完成省级审核,正在报批。同时,又在4所供餐人数多的学校食堂(包括1所A级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为全县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树立了典范。
三是严把食品统一配送及定点采购关。龙游县食安办、工商、教育、经贸、卫生等部门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打造出一条安全放心的“产、供、销”链条。在龙游县食安办的统一协调下,放心粮油、放心肉、放心蔬菜等食品安全“五放心”工程在学校稳步推进。工商和经贸分别负责粮油、蔬菜、肉类等食品原料的产、供安全。卫生部门重点开展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单位食品进货索证记录的督查。抓好肉类食品的供销合同签订,其他食品的定点采购、专人验收、逐项登记、分类存放等制度的落实,并将食堂和周边餐饮单位的食品进货单位抄告给工商局,由工商到相关食品经营单位予以核实和追溯,并开展重点督查。在城区学校,实行了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的统一配送,将于下半年逐步向全县学校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