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再生纤维生产加工行为,有效遏制“黑心棉”问题的发生,山东省昌邑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再生纤维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
一是立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分析当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明确了下一阶段对再生纤维加工行业进行整顿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立即开展拉网式检查。该局首先对棉被褥生产加工企业及市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用再生纤维加工棉被褥的生产加工行为。其次对重点区域石埠片区的梳棉加工户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规章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原材料物来源和产品销售去向记录情况;产品标识及警示标志使用情况等。
三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再生纤维加工原料和成品的进销货台账,建立从进货到生产过程到出厂的完备质量管理规范体系;规范生产加工过程,保证企业生产条件符合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确保产品合格出厂,并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产品质量指标要求,并按相关要求标注“不得作为日用生活品纺织原料”、“不得用于絮用纤维制品”、“不得用禁用原料纺纱”等警示标语。
四是及时联系石埠经济发展区,争取当地政府支持。12月22日,石埠镇政府主持召开了再加工纤维生产企业紧急会议,会议上宣读了昌邑市质监局《关于各纺织品加工企业立即进行问题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再生纤维加工业主严格按照《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絮用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原料管理办法(试行)》、《再加工纤维质量行为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整改。
下一步,昌邑市质监局将建立完善对再生纤维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有效监督网络,保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经营,形成严厉打击违规加工再生纤维和“黑心棉”的高压态势,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的絮用纤维制品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