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省长兴县质监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检查监督,确保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全县已出动执法300多人次,检查企业151家,查处无证生产企业4家,取缔豆制品小作坊10家,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9起。
二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严格后处理相关措施。现已抽查全县151家食品生产企业15种258批次加工食品,合格242批次,实物质量抽样批次合格率为93.8%。对不合格食品责令生产企业实施召回、销毁等措施,减少对社会的危害性。同时对整体质量水平较低的黄酒、桶装饮用水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采取跟踪抽检的措施,促使企业整改到位,持续保持产品质量稳定性。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严肃处理假冒伪劣食品。根据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开展了地沟油、乳制品、肉制品、桶装饮用水、茶叶等10余个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由于原料价格上涨而采取的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的6家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以保障市场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对媒体关注度比较高的地沟油问题,专门进行排摸,杜绝了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下一阶段,根据长兴县委、县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长兴县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大米、桶装饮用水等涉及民生的产品,确保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继续落实食品监督抽检免费和买样制度,减轻食品生产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