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塑料制品”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黑龙江省桦川县质监局于近日开展了塑料制品专项检查。
桦川县质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以及是否使用非法制售“塑料制品”原料等违法行为。此次对桦川县域内获证的顺达塑料编织袋厂与大鹏塑料编织袋厂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了解到这两家企业所用的原料为辽宁中旺集团生产的半成品,并未发现文件中所提到的利用回收原料非法制售塑料制品行为。从而进一步肃清了生产市场,保证了塑料制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