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碎纸机(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碎纸机》。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10层
邮编:100029
电话:(010)66556220
(010)59205851
传真:(010)66556218
(010)59205862
邮箱:caolei@sepacec.com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碎纸机》(征求意见稿)
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碎纸机》(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宁波杰丽斯文具有限公司
3.浩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金典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5.北京金典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6.深圳市喜金苹科技有限公司
7.环境保护部污防司,科技司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