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山东省质监局和江苏省质监局《关于加强全面合作互认协议》签署仪式在济南举行。今后,山东和江苏两省质监部门将相互通报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假冒伪劣产品的源头和流向、质量失信企业名单、获得生产许可证证书企业名单等信息,加强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合作,共筑大质检平台。
山东省质监局局长丛大鸣与江苏省质监局局长靳道强共同出席并签署了《关于加强全面合作互认协议》。在深入座谈交流的基础上,双方在加强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合作、质量振兴交流合作、名牌工作交流合作、质监基础工作合作、技术机构交流合作、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人才交流等多个领域达成共识,共同搭建服务鲁苏经济社会发展平台,全面提升两省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双方将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相互通报执法工作信息,了解掌握违法行为动向,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合作。
同时,两局将深入开展名牌战略合作,建立健全名牌培育机制,相互通报两省评定的省名牌产品目录,对目录内的企业和产品,在跨区域生产、合作、经营中实行无差别指导和服务,跨省异地优先保护,涉及质量问题或案件的按照“先属地告知、后协商处理”的原则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