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安徽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决定自2011年起,设立全省最高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
设立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旨在通过政府质量奖的制度设计,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的激励作用,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重视质量,加大质量投入力度,转变发展方式;引导广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提高安徽制造的美誉度,为推动安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据介绍,“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评选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企业或组织申报“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规定条件。据安徽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专门设立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第一、二、三产业各个行业,按照国家发布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及实施指南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科学进行。经公示通过的拟奖励企业名单,报省政府批准。省行政监察部门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省政府质量奖每年授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家,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称号的企业,由省政府奖励人民币50万元,并颁发证书和奖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