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供热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嘉兴市质监局关于开展对热量表等供热计量器具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要求,海宁市质监局集中两个月时间,抽调相关科室14人次,对全市7家企业的357套在用供热计量器具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主要针对在用供热计量器具是否已经检定、是否检定合格、是否符合计量法制管理要求以及是否存在利用供热计量器具作弊等情况。检查结果发现大部分企业的供热计量器具管理良好,并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和相应计量管理制度。但有个别企业的部分供热计量器具存在未经强制检定使用的情况。检查人员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未检供热计量器具并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对于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还将做后续的督促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