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质监系统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开展要求,浙江省舟山市质监局以“质量提升”活动为着眼点,结合检验检测机构内部管理科学化的发展目标,第一时间制定出台《全市系统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实施意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以三大行动全面拉开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序幕。
一是开展重点报告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制订发布《日常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增加了对政府委托、新开展项目、涉及健康安全、仲裁检验和客户投诉等五类重点检验检测报告的接受、监督、复核、汇报、审批环节的相关规定,发挥各级检测部门技术专家作用,提高报告证书的可靠性和准确率;
二是开展基层质检机构考评帮扶行动。对县(区)局实验室人员进行能力比对考核,进一步提高基层食品检验人员素质,提升基层检验机构技术能力,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帮助县(区)局整改提高;
三是开展检验检测质量目标考核行动。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设备按期送检率和完好率;检验检测、检定校准事故发生率;证书、报告差错率和缺陷率;检验检测、检定校准按时完成率等方面。考核结果在检验机构内进行通报,要求相关部门针对不符合项目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