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顿和规范将乐县粮食包装标识问题,近日,福建省将乐县质监局组织开展粮食包装标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4家大米加工企业和8家大米经销单位。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认真宣传《GB/T17109-2008粮食销售包装》国家标准、《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随机抽取企业生产和销售的袋装大米,进行包装标识和定量包装净含量检定检查。检查情况表明,袋装大米净含量计量均合格, 未发现短斤少两问题,但包装规格标识较混乱,例如25公斤规格的大米分别有22公斤、24公斤、24.5公斤等多种规格标注,这种混乱包装的做法采用手工涂改或贴纸遮盖的方式,为销售商短斤少两和欺骗消费者提供便利。现场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生产包装标识不规范大米的4家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按《GB/T17109-2008粮食销售包装》国家标准规范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