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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阳新县质监局召开气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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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彻底消除气瓶充装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气瓶充装行为。近日,湖北省阳新县质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气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县34家气瓶充装单位负责人或代表参加了会议,黄石市质监局总工肖唐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阳新县质监局特种设备科科长潘银灿对气瓶充装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气瓶充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二、继续做好气瓶产权转移登记建档工作,充装单位必须向社会公示办理产权转移的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国家关于气瓶产权转移的相关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将单位和居民使用的气瓶产权转移到各充装单位;三、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履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中规定的义务;四、气瓶充装单位应当保持气瓶充装人员的相对稳定。充装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气瓶充装人员,应当经地(市)级或者地(市)以上质监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五、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不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未登记建档超期未检的不合格气瓶;六、对违规非法充装气瓶,违反国家有关气瓶充装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监总局《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相关条款实施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充装的气瓶、行政罚款、注销充装许可等行政处罚。

  阳新县质监局局长郑自春指出,开展此次气瓶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就是规范行为。他要求各充装单位要根除隐患,密切配合,把事关安全的工作做好、做实。

  黄石市质监局副局长肖唐敏讲话强调:一、质监部门要做到严监管,服好务,整治有力度;二、各充装单位要明确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对照要求落实好安全措施,对自身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据悉,在此次会议召开之后,阳新县质监局将对全县气瓶充装单位展开全面的整治工作。

作者:柯美权 来源:黄石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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