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州检验检疫局组织了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全体党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
通过集体学习,德州局党组认为:《廉政准则》详细列出的52种“不准”行为中,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不仅严格,而且细致,是一个“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管体系;这不仅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有了更严格的行为“标尺”和“参照系”,也充分体现出中央从严治党和严格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心。
透过学习,德州局广大党员干部体会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进步和成长的殷殷关爱,并表示:《廉政准则》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作为质检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执行《廉政准则》更是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