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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成立新食品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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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近日,云南省政府成立以高峰副省长为主任,卫星副秘书长、云南省卫生厅陈觉民厅长为副主任,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22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在云南省卫生厅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日前,高峰主持召开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为,成立新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是新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必然要求,充分表明云南省委、省政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民解忧、为民造福的坚定决心。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有利于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会议强调,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后要着重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抓紧制定责任考核、联席会议、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工作有章可循;要研究资源共享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检测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实施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多配合、多通气、多补台、多支持,齐心协力,协同作战,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

  三要积极引导行业企业自律。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企业法人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做到不愿犯法、不能犯法、不敢犯法,不生产不安全食品,不销售不合格食品。要积极引导食品行业协会建设,注重发挥行业协会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功能,促进食品生产行业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增强内部约束力。

  四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扩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权、知情权,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会议要求,2010年要切实做好以下食品安全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二是做好春节等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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