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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对近期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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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月28日,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对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0年工作进行部署。农委、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25个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责、企业负首责的责任体系。

  二是理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前,各部门要共同承担起监管职责,切实解决小作坊监管等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实施整顿方案,结合苏州市食品安全现状和薄弱环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巩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果;继续完善检测机制,提高检测能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

  五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市民安全消费意识,宣传食品监管部门举措,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宣传优秀食品企业,曝光违法行为,提高企业责任意识。

  六是全力做好“两会”及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做好对接上海世博会食品安全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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