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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出入境产品监管中引入行政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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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安全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也是检验检疫事业永恒的使命。为了更好地实现“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的要求,有必要实行一种引导式的监管方式——行政指导。

  引入行政指导的背景与目的

  实践表明,在大量的具体行政行为中,“柔性”指导大多可以获得良好社会反响,密切行政者与相对人的关系,达到一种和谐氛围。行政指导特点是在坚持“刚性”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了“柔性”的指导。目的是为了促进监管、执法工作达到既治标,又治本,既做“堵”的工作,又做“疏”的工作,既事后查处,又事前引导,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促进出入境产品监管秩序的根本好转。

  引入行政指导的重大意义

  实施行政指导,是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的需要。以行政指导的方式,对法律意识不强的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对轻微违法经营者进行劝导、警示,对严重违法经营者在处罚的基础上,督导规范经营,纠正违法行为。这样,增强了经营者的法规意识,营造了更好的执法环境。

  实施行政指导,是推进检验检疫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的需要。行政指导具有非强制性,可以切合大众心理和社会需求,手段更加“柔和”与“情理化”,能够有效缓解矛盾、对立和冲突。凸显部门的服务职能,符合落实执政为民理念、建设服务性政府的要求。

  实施行政指导,是以法治手段推进质量和安全的需要。保障质量安全工作,需要采取多种手段,增强执法效果,最大程度实现预期目标。

  实施行政指导,是对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的补充。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对企业不能一罚了之。要加强行政处罚与检验监管工作的结合,对企业实施必要的行政指导可以很好地促进监管工作。

  行政指导的内容与做法

  根据行政指导的作用和原则,在实施过程中,针对不同主体,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对刚开始从事产品出口的企业进行教导。对刚涉足外贸出口领域者,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使之依法经营,既要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又要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负责。同时,可以通过发放“检验检疫服务联系卡”、深入企业进行宣讲等形式,为企业提供经营指导服务,为营造和谐监管与执法环境奠定良好社会基础。

  .对申请办理业务的企业进行指导。首先,对企业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工作;其次,通过印发《办理业务须知》,让经营者对产品出口报检的程序一看就明白;第三,广泛收集信息,为企业提出适当的建议。

  对一般经营者进行引导。加强知识培训,培养企业品牌意识,帮助企业搞好知识产权保护。引导规范经营。着重引导经营者增强合同与规则意识。

  对轻微违法经营者进行劝导。讲清违法行为对社会、对经营者个人的危害性,同时,给企业下发“警示通知书”。

  对受处罚的经营者进行督导。在查处案件时,向当事人讲清处罚的依据、程序,讲清依法经营的重要性,讲清被处罚后如何进行规范。建立处罚案件回访制,通过回访,督促纠正违法行为。

  引入行政指导应注意的问题

  出入境产品监管执法中实施行政指导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程序先行。可以通过制定一些明确具体而又有一定弹性的规范性文件,从行政行为的程序出发规范行政指导行为。如适当的调查论证可以有效避免决策失误,合理的告知可以给当事人必要的思想准备。

  注重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行政指导行为必须以合法性为前提,这是行政行为正当性的要求。在实施行政指导过程中还必须考虑经营者的意见和建议,使民主参与成为一种日常活动,而不是仅仅停留在手段上。更多是论证、协商和协调,而不是发号施令,更不能朝令夕改、出尔反尔。

作者:毕亚伟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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