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工作的通知》要求,2009年11月24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吉林省卫生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工作方案》,决定自12月初起对全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
检查将分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进行,采取听、看、查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县级以上大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小型餐饮单位。检查内容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组织机构、实施方案的制订及监管职能和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查处餐饮服务环节无证经营行为的情况;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相关情况;查处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的情况;加大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的情况;餐饮服务环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情况;2009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方案”要求,各地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工作,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搞好自查,以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