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沿海与内陆地区质监工作的相互交流与合作,11月16日,广东省质监局和重庆市质监局在广州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营造“交流发展、合作双赢”的工作格局。两地质监部门将根据“服务经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携手发展质监事业。
该合作备忘录的合作目标是,通过粤、渝两地质监部门的深度合作,建立全面、有效的产业服务体系、连续和动态的质量监管体系、互补和开放的检验检测体系及统一和权威的质量信用体系,实现人才队伍思想的融合、信息资源的共享、工作方式的突破、技术机构能力的提高和质监形象的提升,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依据备忘录内容,两地质监部门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合作: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的交流与合作。双方将定期组织互访交流和互派干部到对方质监系统挂职锻炼,互聘技术专家为兼职顾问,实现双方人才队伍在思维上、方法上、作风上的交流与融合。
二是加强服务产业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两地经济互补、产业互连、潜力互动的区域发展优势,在技术服务、品牌培育、审批许可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三峡库区产业发展的合作帮扶力度,构建筑巢引凤、引凤筑巢的良好生态环境,搭建企业合作发展平台,促进库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逐步化解库区产业“空心化”问题。
三是加强技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科技信息工作交流平台,加强科研合作,开展重大专题课题联合攻关,充分发挥双方技术机构的比较优势,实现技术、装备、人才等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提高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拓展检验、检测、校准市场。
四是加强质监基础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探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企业发展和民生等方面的问题,对行政许可结果实行互认、互通,建立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信息通报制度,支持企业建立联盟标准,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现代农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技术标准的合作互动。
五是加强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合作。建立政策法规信息通报制度,实现双方网站互相链接,及时发布合作相关政策、标准和互认程序、项目及重大活动信息,及时通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假冒伪劣产品的源头和流向、质量失信企业名单、获得生产许可证证书企业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