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山东省德州市质监局召开热轧带肋钢筋、钢坯无证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由德州市质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田军主持,各县(市、区)局局长、德州市质监局稽查局副局长和相关钢厂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决定自2009年11月9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对生产、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热轧带肋钢筋、钢坯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使用热轧带肋钢筋、钢坯的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他人产品,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田军副局长在会议上要求各单位在此次专项行动的案件查处中,要坚持“和谐执法,阳光办案”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坚持依法说理、以理服人,对有关法律法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要向企业宣讲到位,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做到严格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打击,对生产、销售和使用无证热轧带肋钢筋和钢坯产品的企业立即关闭,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