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黑河市质监局采取“四项措施”,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一是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有机结合省市两级监督抽查,合理安排县市级监督抽查,填补监督抽查空隙;二是在季度定期抽查的基础上,合理安排食品等产品不定期监督抽查;三是在扩大抽查覆盖面的基础上,突出风险大、质量不稳定、涉及人身安全类产品抽查;四是在做好监督抽查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做好产品质量理论分析汇总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通报黑河市产品质量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