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方法,制定《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是对《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GB 8970-88)的修订。自《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8年3月26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GB 8970-88)废止。
备注:HJ 483—2009 代替GB 8970-88
HJ 483—2009 将于2009-11-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