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我认为,未来党内民主建设的一个总思路是:
更加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这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个重要制度安排。党务公开是指党的工作、党内生活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对外的公布,它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向它所属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公开。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策,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还应该面向社会公开。
进一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根本制度,是党内民主的最重要的载体。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代表大会制度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当前要着重做好两项工作。第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任期制。第二,改革党内的选举制度,要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扩大候选人预备人选和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完善差额选举制度,候选人的提名权由常委会讨论决定改为全委会讨论决定。要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的范围,包括他们候选人提名中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逐步扩大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范围。
进一步完善各级党组织内部的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全委会的功能。十七大规定,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这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安排,它有利于全委会充分发挥党内的重大决策主体和监督主体的作用。
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基本的趋向就是要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继续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制度。在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知识性等方面继续探索。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对选拔出来的领导干部的满意度。
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的使用以及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落实党内监督的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时效。还要进一步实行和完善巡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