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河北出台《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试行)》,首次系统地对中小学学生、校务、教职工、教育教学、校园、安全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
规定明确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奥班”、“奥赛训练班”。各初中、高中招生不得以小学、初中学生竞赛成绩作为依据和参考因素,高中则应当按照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在校时间上,小学走读生每天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对于学校家庭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高中学生不超过120分钟。严格控制教学班学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高中每班不超过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