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广东河源市质监局对市区14家不合格花生油生产加工单位进行依法查封,没收所有不合格的花生油产品,并查封生产设备。
此前,该局对市区范围内的81家花生油生产加工单位进行了抽样检查,发现有14家生产的花生油相关指标不符合标准,其中酸值超标、加热试验不合格等问题比较多,个别生产单位还出现黄曲霉毒素B1超标现象。
在行动中,执法人员首先来到新市区盲塘街某榨油坊检查。该油坊已经停止生产,店里摆放着原先生产的几桶散装油。执法人员向店主出示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的报告(检验结果为“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标准要求,已经超标”)后,对店里的散装花生油进行了依法扣押,并查封了所有生产设备,要求店主停止生产,进行整改。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新市区长安街与河源大道交汇处的一家榨油坊检查。记者在检验报告中看到,该花生油生产加工单位存在掺假行为,生产的花生油经检验棕榈酸、油酸、花生酸三项指标不合格,涉嫌掺杂掺假。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查封了生产设备和原先生产的花生油产品。
当天,执法人员先后共对市区14家不合格花生油生产加工单位进行了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