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材行业和建材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改变,保障人身健康安全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林业局、电监会《关于深入开展2009年全国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云南省由云南省质监局牵头,会同云南省发改委、公安、环保、建设、商务、工商、林业、电力等部门及时下发了联发文件,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了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工作重点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制定出各自的工作方案,并形成市场监管合力,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全省各级质监等九部门从6月1日起,联合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建筑用钢材、人造板、水泥、涂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水材料、建筑用铝合金型材等直接涉及人身健康和建设工程安全的重点产品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在施工中采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及无生产许可证、无强制性安全认证(3C)产品等违法行为。经过3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截止8月底,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818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60车次,检查建材经营企业、销售门市2737家,检查建材生产企业及小作坊885家,检查在建工程534家,共查处违法案件467起,涉案货值金额1390万余元,罚没款141.17万元,查获地条钢生产企业1家计5.9吨地条钢,罚款1.385万元, 抽查样品数为1014个批次,抽查合格率为73.78%。
云南省各地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着力提高建材产品整体质量水平,保障建设施工质量要求。对照制定的目标,大力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着重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近几年的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从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我省的建材市场,确保了建筑工程材料质量安全,但是,目前我省建材市场依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一是部分州(市)自2004年成功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和2007年5月对销售“地条钢”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之后,从今年专项整治情况看,我省个别州(市)还存在部分“地条钢”产品生产“反弹”的情况。
二是建材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装备薄弱,部分建材产品(如烧结普通砖)质量不稳定;企业素质参差不齐、法制及自律意识淡薄、大量落后生产能力存在粗放和质量效益不高的总体格局,整治工作和市场监管难度较大。
三是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施工单位原、辅材料进货制度及记录不完善;建筑工地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建材产品;经营户销售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如,部分钢材市场还存在冒用标识、商标的行为。
四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建材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不高、资源利用率低、能耗高、环境污染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由于绝大多数建材产品生产能力过剩,能源、原料和运输成本上涨等客观因素,目前我国建材市场无序竞争的问题比较突出,存在“优不胜、劣难汰”的不正常局面。这些矛盾和问题,决定了建材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必然是一项长期、复杂、艰难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