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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主要谈判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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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9月7日,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董松根、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陈武、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克农介绍了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六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中国—东盟海关与商界合作论坛等相关活动筹备情况,并答记者问。

  高虎城表示,中国—东盟博览会对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自2004年11月和2007年1月双方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和《服务贸易协议》以来,超过5000种税目的商品已全面降税,双方在60多个服务部门相互做出了高于WTO水平的市场开放承诺。

  2009年8月,双方又签署了自贸区《投资协议》,这标志着自贸区协议的主要谈判已经完成。这是一个惠及19亿人口、接近6万亿美元GDP和4.5万亿美元贸易总额、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贸区,将于2010年如期建成。届时,中国与东盟双方90%以上的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

  中国-东盟博览会对促进双方经贸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博览会举办当年,中国—东盟双边贸易额取得历史性突破,达到1059亿美元,提前一年实现了1000亿美元目标。2004年~2008年,双方贸易额年均增长率达21.6%。2008年,虽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双方贸易额仍达2311亿美元,同比增长14%,显示出双方经贸合作的巨大潜力。

作者:佚名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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