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权力解释有两种,一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二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作为领导干部,每个人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如何使用好权力,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也是一个必须搞清的问题。要搞清这个问题,必须先搞清你手中的权力是谁赋予的。在我们国家,人民是国家主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来自于人民。因此,人民的权力必须始终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为人民服务,而绝不能把它变成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
我们这个具有几千年历史的大国,有着丰厚的优良传统文化,同时也有一些封建糟粕。人类文明荡涤着历史的尘埃,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的社会大大进步了,但一些封建残余仍然存在,有的还根深蒂固。特别是“官本位”意识,仍无时不在。虽然我们有些同志受党教育多年,但在他的骨子里一些腐朽的东西经常作怪,特别是近年来,我们的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的党员干部由于长期放松学习,不注重自己的党性修养,思想发生了变化,在他们的头脑中,党的意识淡薄了。有的党员干部慢慢忘记了自己入党、当干部时的初衷,脑子里整日打着自己的小九九,一门心思想着自己怎么去升官发财。这种把权力用于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做法,已经严重败坏了党的声誉,破坏了党的形象。因此,要保证权力为人民服务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保证。必须要站在执政党长期执政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这一问题,并将其作为必须坚持的自觉行动。
保证权力为人民服务,必须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我们党来自于民,根植于民,历来就是与人民群众有血肉联系。“联系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历史已给了我们很多的教训,不管那个朝代,不管那个政权组织,如果滥用手中权力,就会脱离人民群众。不得民心的党,自然就会被人民所抛弃。没有人民群众,就没有我们;没有人民群众,我们也不可能有什么权力。如滥用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使党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最后必然失去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江泽民同志多次告诫我们,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以后,能否正确地看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必须长期经受的根本性考验,也是一个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前途命运的长期的根本性课题。因此,我们时刻要永记自己的根在哪里,增强感情为党工作,为人民工作。
保证权力为人民服务,必须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领导干部有了坚强的党性,就能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首先是要自觉践行“三个代表”,树立强烈的党的意识,要与党同心同德,一言一行都要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其次加强学习,增长知识,增强为党和人民工作的本领。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锻炼自己的思想情操,做一个高尚的人。这样就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会去利用手中的权力与民争利,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来。
保证权力为人民服务,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消除和克服“官本位”思想。当官干什么?就是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好。要增强公仆意识,要有执政为民的思想境界,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要把人民视父母,不能做人民的“父母官”。许多事实告诉我们,如果把权力当作为个人、为家庭和小集团牟取私利的手段,就必然导致私欲膨胀,就会走向危险的边缘。要摆正位置,深入群众,把心沉下去,真正融入到人民群众中,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他们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