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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清采取措施力促企业节能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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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福建省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福建省闽清县质监局采取了有力措施。

  一是强化节能降耗宣传培训工作。举办了两期企业能源计量培训学习班,要求各企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所技术人员定期上门提供周期检定服务,并督促企业落实日常节能措施,做好能耗数据采集工作。

  二是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扶持奖励政策,引导企业走上节能降耗之路。今年闽清县政府出台了《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陶瓷企业使用清洁能源的实施意见》,提出建陶企业使用新能源燃料县政府资金扶持30万、电瓷扶持10万。并决定利用当前能源价格较低和中海油福建LNG向闽清广安天然气公司供气的有利时机,在能耗企业中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此举有效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开展节能降能耗工作,确保了全县节能降耗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是加强重点能耗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节能监测制度,建立能耗企业统计跟踪监测制度,尤其是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分析制度,不断强化企业能耗综合管理水平,为企业开展节能工作创造条件。

  四是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的宣传和引导。在重点抓好每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同时,联合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围绕节能环保,开展系列科普、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合理化建议、节能环保宣传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节能环保培训等活动,积极普及推广节能知识和措施,引导企业落实节能措施,营造良好的节能环保氛围。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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