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检验检疫局在对辽宁某公司进口的一批铜矿石进行取样检验时,发现矿石异常,尽管外观很像氧化铜矿石,但比重明显偏小。检验人员立刻采取流动取样的方法,加大取样量。在技术中心检验人员先后用化学法、仪器法检验后,测出铜含量仅为0.46%,与合同规定的25%以上相差甚远。辽宁检验检疫局及时出具了不合格检验证书,便于货主对外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