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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企业需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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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检验检疫部门在深入企业调研过程中发现,新纳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有些存在管理弱、人员卫生和产品质量意识不强等现状,部分企业尚未取得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给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

  由于化妆品直接与人身体接触,因此其安全性备受各国关注。目前新目录过渡期只剩5个多月,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了解新增商品实施检验检疫的相关要求,确保产品顺利出口: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增强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自检自控体系、不合格品召回制度;未取得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按规定要求尽快办理;加强实验室建设,强化源头控制意识,选择合格的原料供应商,做好出口产品原料的备案工作,加强原辅料、添加剂、半成品和成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了解进口国的法律法规及对产品标签、质量的要求,保证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的要求。

作者:王建玲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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