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 6月 1日起施行,为帮助全县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了解掌握国家有关政策规定,6月13日 ,赣榆质监局组织全县近200家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对《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宣贯。
会上,有关人员详细讲解了《食品安全法》和省质监局《关于加强食品企业使用旧版标识包装材料管理的通知》,用大量实例分析了新规定中的新要求以及一些争议性问题,引导企业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要求,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和添加剂使用行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对食品标识标注及添加剂使用的重视程度。
通过宣贯,将有效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规范生产行为,提升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