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印度对华贸易救济调查的高峰年。一是反倾销方面,新调查立案数量创历史新高,涉案金额同比增长20倍;二是除反倾销外,尝试使用反补贴措施,重新使用保障措施。
一、2008年印度对华反倾销的若干特点
1.新调查立案数再创新高,涉案金额同比增长20倍
2008年,印度对华反倾销调查立案数再创新高,达15起,仍是对我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涉案金额高达16.7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20倍。其中10~12月,印连续对华发起10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达15.4亿美元;其中子午线轮胎案、青霉素工业盐案、热轧钢案涉案金额均过亿美元,热轧钢案达到创纪录的9亿美元。
2.日落复审调查立案突破两位数,依职权立案增多
2008年,印度对华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13起,接近过去三年(2005年1起,2006年6起,2007年8起)立案数的总和。除了2003年前后开始征税的大批案件的5年征税期先后届满这一因素外,印度反倾销局越来越多的依职权主动发起调查是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迅速增长的重要原因。 前述13起调查中,有4起是由反倾销局主动发起的,分别是钢坯、钢棒与圆钢案、维生素C案、塑料镜片案和焦炭案。
3.调查所涉及产业更加广泛
2008年,印度对华反倾销调查所涉及的产业更加广泛。2007年印对我发起11起新调查,其中化工产品占7起。而2008年的15起新调查中化工产品仅占3起,另外涉及汽车3起、纺织2起、钢铁2起、机械2起和其他产业3起。2008年的日落复审调查仍以化工产品为主(7起),另外涉及钢铁、五金等行业。
4.肯定性终裁的比例高,征税方法以从量税为主
2008年,印度对华8起反倾销调查作出肯定性终裁;8起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中,4起案件继续征税,1起案件中部分企业被继续征税,肯定性终裁的比例也较高。另外,2008年仅作出初裁的荧光灯、彩色显像管和尼龙扎带等3起案件,初裁也都建议征税。在建议征税的13件终裁中,8件采用从量税,4件采用基准价,1件采用从价税。
5中国企业应诉率仍然较低
除去2起印度当局主动发起、主动终止的案件,前述14起作出终裁的案件中,我企业应诉的只有8起,仅比2007年(11起终裁案件,应诉6起)略有提高。如果再扣除虽有一企业应诉、但因未按要求补充信息而被视为“不合作方”的苛性钠案,则只有7起应诉,应诉率刚到50%。在这7起案件中,我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的只有瓷砖日落复审案(5家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并被认定不构成倾销)。
二、2008年印度对华采取的其他贸易救济手段
2005~2007年,反倾销一直是印度对外(包括对华)采取的惟一的贸易救济手段。但2008下半年以来,印度开始尝试使用反补贴、并重新使用保障措施作为贸易救济手段。
1.对我亚硝酸钠发起反补贴调查
2008年10月1日,印度反倾销局函告我方称其拟对我输印亚硝酸钠发起反补贴调查,邀请我方与其进行磋商。2008年11月,我商务部公平局派团与该局进行磋商并提交了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该调查最终于2009年1月14日正式立案。
2.发起2起涉华一般保障措施调查
印度财政部保障措施局于2008年11月28日发起对邻苯二甲酸酐的一般保障措施调查。这是2004年7月(淀粉案)以来,印度首次发起一般保障措施调查。12月19日,该局又对直链烷基苯发起一般保障措施调查。这两起案件涉及我国的出口利益较小,分别只有7万美元和10万美元(印方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