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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地方标准规范公共标志英文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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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质监局批准发布了由广州市承担起草的《公共标志英文译法规范》地方标准,对全省行政区划与市政交通、体育场馆和服务业等领域公共标志的英文译法进行规范,为2010年11月12日在广州举行第16届亚运会创造了良好的语言环境。

  公共场所双语标志的译法是否统一规范是城市整体形象的直接展现。目前,我国尚没有出台公共标志英文译法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地公共场所普遍存在双语标志译法多样且不规范、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

  广东省《公共标志英文译法规范》地方标准是在参考北京奥运公共场所双语标志英文译法,结合广东实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该标准适用于除地名标志以外的其他公共标志的英文翻译,主要对行政区划与市政交通、旅游景点、商业服务业、体育场馆、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公共标志的英文译法进行规范,包括公共标志英文译法的一般规定和细则要求,并在附录具体列出了公共场所通用标志15种不同类型信息的英文译法。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对规范广东省公共标志中英文标志的标注,推动全省建立统一、规范的中英文标志体系,加快公共服务领域与国际接轨,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对广州成功举办2010年亚运会及提升广州市的国际形象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据悉,该标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广州市质监局正会同有关部门着手准备在全市范围内对该标准进行全面宣传贯彻,大力推动公共标志的标准化改造工作。

作者:沈洪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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